不经营的闲置香港公司该怎样处理呢

发布时间:2018-12-03

  香港公司如果不使用,需要及时地去注销,到了年审时间不去年审的话,公司是不会自动的撤销的,政府会提醒公司办理年审手续并开出罚单,继续不去理会的话就会受到法院的传票了(注册时董事在遵循《公司法》一栏签过字的,法院会以公司法有关条款起诉董事)。公司董事会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就无法在香港入境了。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多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申请暂停经营、转让或直接注销香港公司。下面鹏程国际为您简单的介绍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的三种处理方法。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暂停经营:

  长期内有营业的香港申请香港公司暂停(歇业)比较麻烦。注册香港公司以后,如果觉得该公司暂时用不上,则可在公司成立一周年前,向政府部门申请暂停,暂停手续每年办理一次。公司申请暂停后,不用做账报税,但是还要继续做年审。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转让: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转让指的是把香港公司通过出售或赠送给第三者。香港公司的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可以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转让事宜。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注销: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公司注销时,要获得香港政府有关部门注销同意书和所有公司股东董事同意书,并且该公司不欠外债,必须完成所有年审报税事务,缴纳清所有政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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